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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招GP

来源:投资界 244112/20

武汉长江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子基金征集公告为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发挥产业基金的杠杆撬动效应,武汉长江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武汉数字产业基金”)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子基金合作机构。01基本情况武汉数字产业基金是由长江产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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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子基金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发挥产业基金的杠杆撬动效应,武汉长江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武汉数字产业基金”)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子基金合作机构。

01基本情况

武汉数字产业基金是由长江产业集团联动武汉市(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江汉区(武汉恒泽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基金总规模30亿元,首期规模10亿元,出资比例为5:2:3,基金管理人为湖北产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长江产业集团子公司)。武汉数字产业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运行,通过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和财政资金放大作用,助推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快速成长,培育数字经济产业,服务湖北省“数字经济产业跃升工程”。

02投资方向和投资方式

武汉数字产业基金为分母基金,既可直接投资项目,也可投资子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层面围绕金融科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向进行投资,产业数字化层面围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5G等方向进行投资。

03申请条件

武汉数字产业基金拟参股基金的申请条件详见《武汉数字产业基金申报要求》(文末扫码下载)。

04投资运作原则

(一)组织形式和类型:子基金组织形式为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

(二)存续期: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7年,如需延长存续期,须经武汉数字产业基金同意。

(三)注册地:原则上申请出资比例超过20%的子基金应注册在武汉市江汉区。

(四)出资比例:对单个子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基金规模的30%,且本基金在单个子基金中的出资占比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30%,且不成为第一大股东。

(五)返投要求:原则上,子基金投资于江汉区比例不低于武汉数字产业基金出资金额的1.5倍。

05申报材料及申请方式

(一)申请材料(详情请下载附件)

申请机构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子基金申请书;

2.基金申报方案;

3.基金要素表;

4.基金合规性自查表;

5.基金管理人专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任职证明;

6.基金管理团队投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7.基金管理人最近两年的审计报告;

8.基金管理人营业执照及章程复印件;

9.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等制度;

10.其他出资人出资意向书(其他出资人合计意向出资金额不低于基金募集总规模的50%);

1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12.评审流程中按武汉数字产业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3.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申请方式

申请采取递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纸质材料包括正本(1份)和副本(2份),正副本均需加盖骑缝章。

申请机构应将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的申请材料发至武汉数字产业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纸质材料按照受托管理机构要求提交。

06联系方式

受托管理机构:湖北产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良彪

联系电话:18801035197

申报邮箱:clbuibe@163.com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412/5445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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